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孙如林同志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努力争取我省依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如林
(2006年月12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交流全省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工作和经验,讨论研究明年工作的思路和任务,把依法行政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昨天下午,无锡市、徐州市、南通市、苏州工业园区、高邮市和省地税局、省水利局、省工商局先后在会上发言,介绍了他们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刚才,同志们进行了分组讨论,对明年的工作安排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以合法、合理、效能、民主为原则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行政不断推向深入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纲要》和省政府《意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有效展开,政府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得到提升,行政成本逐渐下降。如今,依法行政已经逐步成为我省政府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语言和工作实践,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健全机制,规范程序,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决策进程进一步加快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也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省通过建立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决策公开和决策问责“四大机制”,规范政府决策权力,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了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我省先后两次修订省政府工作规则,确立了省政府内部工作规则、决策程序、决策监督制度以及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等,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切合实际。南京等市健全完善了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议事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各地各部门也普遍制定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领导干部集体议事规则等,有效规范了政府决策行为。
    二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目前,13个省辖市和绝大多数县级政府在制发规范性文件、签约重大项目、作出重大决策、实施重要行政管理活动之前,都要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一些地方还作出规定: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发布,未经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大多数省辖市政府明确要求政府法制机构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由政府法制机构参与或组织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有的地方还借助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咨询和论证。
    三是建立健全决策公开机制。省政府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11类政府信息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一些地方还建立和完善了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并邀请新闻媒体旁听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同时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市民座谈会、进行民意测验等形式,征求群众对政府决策的意见。
    四是建立健全决策问责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固化行政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对决策权等重要行政行为进行重点监控。一些地方政府还从制度上界定决策失误、执行失误与失误主体之间的对应关系,细化责任认定,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二)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在法规性文件的创制过程中,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突出提高质量、加强备案审查和制定活动规范“三个重点”,使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政府立法性工作有了质的飞跃。
    一是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2003-2005年,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9件,制定政府规章43件,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四个有立法权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40件,政府规章109件。今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制定政府规章6件,即将完成审核工作的政府规章5件,已进入审核程序正在征求意见或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18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充分体现了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江苏特色,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思想理念。南京、无锡、苏州、徐州四市也制定了一批富有特色的法规、规章,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今年,我们围绕完善报备工作机制和提高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加强了业务指导,改进了备案审查工作方式,对不符合《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的报备文件,暂缓登记,发函要求补报和改正;对符合报备要求的文件,准予登记,并在网站上公布。建立了审查意见反馈机制,完善了登记、审查、公布、通报制度,以及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典型案例报送等制度,提升了审查工作的权威和效果。苏州市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对建立完善的备案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泰州市除了严审文件的合法性、可行性,还注重审查其必要性,防止规范性文件过多过滥。经过努力,今年我省各地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数量明显增加,报备工作秩序日渐规范。
    三是制定行政活动规范。省法制办组织起草了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及评议考核等六项制度,努力构建比较完整和科学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从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要求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淮安市出台文件对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门规范,防止行政权力滥用。盐城市制定了《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意见》,对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三)抓住关键,强化责任,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今年8至9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自查、互查和抽查的形式,对全省13个省辖市和55个省级行政执法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抓住执法职责、考评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创新思路、制度、机制,全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不少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一是依法界定了执法职责。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在做好面上指导工作的同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对省级5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审核认定。各市、县(市、区)也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核,并按要求陆续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各地、各行政机关根据执法机构岗位配置情况和执法工作程序的不同特点,将执法职权、程序、标准和期限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岗位,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示。目前,我省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工作初步到位。
    二是强化了执法评议考核。今年,我省制定了《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文件对县(市、区)法治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其中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也被列为重要考核项目。省依法行政办在55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中组织开展了“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主题活动,公开行政执法工作若干禁令和监督处罚办法,并汇编成册,予以印发,通过社会监督约束执法行为。各市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评议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手段。常州市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专项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静态考评与动态考评相结合、自我考评与集体考评相结合,把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扬州市依法行政办牵头、组织力量对市直44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对照百分考核标准打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部门年度专项工作成绩予以通报,同时作为市级机关年度目标管理、作风建设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较好地保证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严格了执法责任追究。徐州市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不仅对实施监督作出规定,而且强化了查处和责任追究的手段,即通报批评、责令改正、依法撤销、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以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等。省国土资源厅不断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土资源监察工作报告、违法行为举报、分级巡回检查、违法重大案件会审等7项制度,并报请省政府颁发了《江苏省土地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初步形成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省环保厅会同省监察厅制订了《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办法》,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人的查处力度,目前已分别给予26个责任人行政处分。省国税、地税等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执法责任制软件实现执法责任追究的流程化作业,使责任追究得到真正落实,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四)创新体制,锐意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年来,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切入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了大量行政审批项目,减化了办事程序,长期存在的审批环节过多、审批权行使不够规范等现象有了较大改变。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服务方式,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75个县(市、区)和部分乡镇(街道)都设立了综合性行政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办事大厅,20多个省级部门建立了专业行政审批中心或公开办事大厅,实行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制度,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从2005年开始,镇江市在全市推行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政服务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模式,有效地破解了制约行政效率的瓶颈,提升了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一些行政机关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和行政处罚调查、审理、执行两个“三分离”制度,较好地实现了权力制衡和公平公正。
    二是积极探索行政管理新模式。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13个省辖市、16个县级市和1个县陆续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突出问题。一些省辖市和县(市、区)全面实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科学化、智能化。苏州等市将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向街道派驻城管执法中队,既解决了街道无执法权的问题,又保证了基层城管工作的落实。省农林厅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在全省选择了17个市、县开展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大了执法力度,提高了行政效能。
    三是创新管理理念、改进执法方式。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90%以上的县(市、区)都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许多部门也建立了部门网站,实行网上查询、网上管理、网上审批,既增强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又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方便。省质监系统推行阳光执法,在人大、法制、司法、行政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聘请专家委员,对重大和疑难案件实行开门审理、现场评议,对个别有争议的案件采取票决制,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欢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在强化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倡导人性化执法、有情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一服务、二教育、三管理、四处罚,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执法与疏导的关系,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许多地方和行政执法部门推行告知和说理式法律文书等制度,努力构建和谐的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支持。
   (五)依法公正,复议为民,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公平、复议为民的原则,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做了大量扎扎实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年9月份,省依法行政办和省依法治省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全省依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经验交流会,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省从实际需要出发,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若干意见》、《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考核办法》等20多项配套制度。针对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呈现数量多、标的大、案件复杂等特点,省和大多数省辖市行政复议机构实行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制度;对符合质证辩论条件的复议案件实行了行政复议质证辩论制度。一些地方经过探索,还建立了行政复议建议制度、决定执行情况跟踪落实制度和案件统计分析制度等,保证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去年,省政府法制办开始在全省推行行政复议质证场所建设工作。目前,盐城、宿迁、连云港等省辖市已建立了统一适用于行政复议和各类重大行政行为的综合性听证质证场所。今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省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行政复议、应诉办理程序作出了统一规范。
    二是坚持依法公正高效解决行政争议。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赔偿的赔偿。据统计,从2004年至2006年6月,全省各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申请11165件,受理8621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作出维持复议决定的4198件,占受理总数的48.7%;作出撤销、变更、责令履行复议决定的2269件,占26.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终止审理的复议案件1501件,占17.4%;其他方式结案的270件,占3.1%,较好地体现了以公正促稳定的法治理念。
    三是注重行政复议办案效果。全省各级复议机构在办理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等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努力寻求最佳处理办法,通过召开质证会、调查会、论证会或实地了解情况等形式,确保在法律适用、事实和证据核实等方面提出妥善意见,寻找案件的切入点和平衡点,依法、稳妥地解决各种矛盾,尽可能解决申请人的实际问题。不少地方还在结案后进行跟踪调查,有效预防了案件办理之后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南通、无锡等市和工商等系统将个案审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中的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督促整改。各级政府法制办与法院、检察院和信访部门定期召开有关情况通报会,就行政审判、信访工作涉及行政争议的立案、管辖等问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促进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开展。
    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今年10月份,人民日报记者专程到我省采访,对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了长篇报道,给予高度评价。前不久,何权副省长对我省依法行政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各地和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根据省高院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至2005年,我省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平均直接胜诉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2个百分点,直接败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1个百分点。这些都充分表明,我省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斐然,成效显著。通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各级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的责任感明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明显增强,法制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增强。
    面对取得的成绩,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任务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与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相当的差距。譬如,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有待强化;依法行政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同地区部门之间推进依法行政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有自上而下递减的趋势;一些地方和领域还存在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的现象,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机关的应诉能力不够强;政府法制机构特别是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办法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研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二、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依法行政工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我省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贯彻省党代会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省党代会精神,把省党代会精神落实到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保证社会和谐,为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而积极努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继续坚持把依法规范行政权力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政府立法,把行政权力控制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使政府通过法定方式、法定途径和法定程序,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强地方立法,重点加快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结合江苏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针对行政活动中出现的规范滞后现象和立法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政府立法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提高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重点抓好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核。要放眼全国,立足江苏改革发展的实际,努力争取在一些具有先导性、示范性、开拓性的方面有所突破。
    ——研究制定政府立法听证程序规则,探索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说明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省和各地都要从年度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中选择几个涉及面广、公众关注度高或示范性、开拓性强的项目公开征求意见,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政府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来,进而把立法过程变成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宣传法制、弘扬法治的过程。与此同时,加快研究制定立法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办法,认真做好立法效果评估工作,真正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的规范化。
    ——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要定期主动进行清理,及时修改相关内容,废止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文件。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把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明年工作的重点,继续在评议考核、责任追究、专项整治、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适时召开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经验,研讨问题,努力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抓紧出台全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实现权力和义务相一致,职权和职责相统一,做到有权必有责、有错必追究、违法必查处,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若干意见》的精神,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主体,同时要结合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评议考核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具体标准。为更好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考核办法更切合实际,拟分别请一些市依法行政办牵头,组织起草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市、县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执法机关内设或所属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草案。省依法行政办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力量,对上述考核办法草案作专题讨论和研究。与此同时,请省各垂直管理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或完善本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考核办法。
    ——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和领域,选择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执法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活动,促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影响和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们着重在环保、卫生、教育和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明年,我们初步考虑在巩固这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将专项整治工作扩大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建设三个领域,重点解决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土地征收征用和城市建设拆迁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省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尽早研究制定有关活动方案,在各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省依法行政办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
    ——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真正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向人民负责,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都是对职责的懈怠,都会危害公共利益、侵犯公民权益,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和应有的惩处,进而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承担起应尽的责任。明年适当时候拟组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专项检查。
    ——要深入研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更加符合法律规范和更具有操作性的解决办法。目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常常给行政执法带来矛盾和冲突。南通市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暂行办法》,规范协调工作程序,明确执法职责和依据,收效明显。各地可以借鉴这一做法,从本地工作实际出发,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出思路、想办法。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在城市管理以外的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大胆启动协调、监督机制,落实责任,减少推诿扯皮,推动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继续加强细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研究,积极总结一些地区和单位的先进经验,加强交流引导,以进一步优化执法效果。现在,从我省各地评议考核的实际情况看,还普遍缺乏科学性、强制性和经常性。在这方面,省工商局推行写实性量化考核,采取反向追究和正向激励相结合等措施,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对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要主动认真研究,积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寻求突破。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促进社会和谐。要始终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从人民的意志、尊重人民的意愿,维护人民的利益。现在更要强调的是,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必须着力提高政府依法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 要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领 域、各个方面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能,方便人民群众。要加强对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协助理顺工作程序和工作关系,提高服务质量,使行政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中心”的作用,使行政职能和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真正在“中心”集中,使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服务于民的承诺真正得到兑现。
    ——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使广大群众不仅可以通过网上全文检索和下载政府公开的文件,了解政务要情,而且可以接受网上政务服务、实行网上参政议政和咨询投诉,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政府各种业务在线服务。
    ——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刚刚召开的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以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行政复议权的保护力度,引导行政相对人以理性、合法性的形式解决行政争议,努力争取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活动,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特点的协调模式和方法,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问题的基本准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办法,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密切与司法机关的联系与交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四)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阳光行政。行政监督是现代法制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可以有效地保证行政权正确行使、阳光运行,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维护行政机关的清正廉洁,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范围,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在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政府规章和文件中,对政府内部的监督体系、监督办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要求,省依法行政办明年将严格执行和督促各地全面建立和完善上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层报制度,各省辖市政府和依法行政办要向省政府、省依法行政办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县级政府要向上一级政府和依法行政办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要认真组织开展“两项调查”,即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调查和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情况调查,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对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和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分类、分别情况加强指导,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两项评选”,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优秀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评选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层级监督。
    ——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完善工作联系制度,定期交流、通报执法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和案件移送情况,促进行政机关主动配合和接受司法监督。对疑难复杂和影响较大的应诉案件,要坚持会办制度;对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有错必纠;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
    ——江苏的改革发展处在全国第一方阵,江苏人民的物质生活日渐宽裕,随着生活一天天富起来、好起来,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和积极性逐渐高涨。我们要因势利导,不断拓宽群众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渠道,通过建立制度、机制、完善政府法律咨询体系、开门征求意见、群众参与评议、召开听证会、定期进行新闻发布、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多种形式,实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促进政府立法质量、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的提高,使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成为和谐社会或促进社会和谐的直接创造者和提供者。
    三、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己任,依法行政办要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今年市、县两级政府都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各级依法行政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能,充分调动各行政机关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前,党委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愈来愈高,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也更加繁重和艰巨,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首要职责,认真总结经验,认真研究问题,认真谋划工作,不负重望,不辱使命,在法治政府建设和江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要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办事机构自身建设。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促进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拓宽眼界和思路,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敏锐性和综合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更加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法律顾问、高级参谋、得力助手”。
    二是要继续履行好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强化手段、完善措施,广辟信息来源,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的搜集、传递和应用,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的精神、兄弟省市和部门的做法以及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动态,做好上情下达,更好地指导面上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二,及时总结和交流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工作;第三,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平台,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先进经验、涌现出来的先进地区和单位,达到鼓舞士气、树立典型、扩大影响、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是要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更好地发挥其作用。进一步规范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设置,做到级别明确,人员固定,经费落实,努力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基层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针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报告本级政府,并围绕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多作研究,多作探索。
    同志们,2006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到来。让我们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新年愉快,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谢谢大家。
[发布时间:2007-03-19]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主办:扬州市邗江区信息中心